▇前言 preface
台大商研所江炯聰教授於其「談判:協同之決策」跟我們討論了對交易成本的看法並融合了許多個人觀點,讓我許多新的想法,非常推薦去聽。前陣子,經濟學大師 Ronald H. Coase 逝世,享年102歲,引發不少討論。
▇ Coase 的基本介紹
他被認為是新制度經濟學的第一人,是著名的交易成本理論(Transaction cost theorem)、寇斯定理(Coase theorem) 的提出者。有興趣的朋友可以閱讀其論文 《The Nature of the Firm》、《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可以對他的理論有更深入的了解。《The Nature of the Firm》是其於1937年提出,內容不長,但卻對後世造成了極為重大的影響。主要解釋了企業為什麼存在,以及企業擴大的因素與限制。《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則是討論交易成本(可理解為外部性)與產權制度安排的關係。另外 Coase 以其學術的重要貢獻於 1991年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
"for his discovery and clarification of the significance of transaction cost and property rights for the institutional structure and functioning of the economy"
但交易成本理論能具備如此大的影響力,很大的因素是因為受到 Oliver E. Williamson 將其學說加入到組織理論、法學之中,可稱為一種重要的跨學科的學術創新。
▇ Williamson 的 Governance of Contractual Relations
Williamson 論文中有張圖很有意思,也許我們可由此衍生出更多的思考。(原圖經過個人簡化與修改,對原圖有興趣的人可以參考 《Transaction-Cost Economics: The Governance of Contractual Relations; Williamson, Oliver E.》 )
(縱向指的是交易頻率,由上到下從低頻率到高頻率。橫向指的是特殊性,由左到右從標準化到特殊。)
特殊性越高,交易成本也越高。可能增加搜尋成本(蒐集商品相關資訊)、信息成本(來回討論細節)、議價成本(契約、價格的討論) (Williamson 1985)。可部分理解為技術性越高,生產難度較高,替代性較低,或者更加的客製化。同時很可能產生資訊不對稱 (information asymmetry) 的情況。
舉個例子:有一天你肚子餓想要買碗牛肉麵。老闆正準備下鍋的時候,你突然想起好吃的牛肉麵的方法。
你:要加三湯匙的酸菜,牛肉要一半有筋的一半沒有的。
老闆:呃....好吧
你:還有,湯只要7分滿,麵要一半粗一半細。蔥要有一點焦但不能太焦
這時老闆會叫你滾蛋或乾脆自己煮算了。原因在於,你所點的牛肉麵特殊性太高了。契約內容太複雜,使得老闆製作你這碗牛肉麵所產生的交易成本太高,還不如不跟你做生意。
交易頻率越高不確定性越低,因此(一般而言)交易成本較低。未來很有可能要進行多次的交易,因此較不容易發生背叛與欺騙的情況,可降低監督交易的成本(Williamson 1985),進而尋求雙方利益的均衡。如果雙方僅進行一次性的交易,則風險較高,特別容易發生違約的情形。 Game theory 中著名的一次性的囚徒困境(Prisoner's dilemma),也可以做相當程度理解。單次交易中,局面呈現背叛對方可使自己獲得更高的利益時,人們會尋求自身的最好的選擇而放棄整體的最大利益。
舉個例子:有一天你肚子又餓了,看到家裡附近開來了一個便餐車。於是你去便餐車買了一個便當,吃完後腹瀉過度而掛急診。但你想找便餐車理論時,便餐車消失了!! 之後你再也不去買便餐車的東西吃了,而選擇去有店面的便當店用餐,就再也沒有發生類似情況了。
原因在於,一次性的交易,雙方很有可能因為個人最大利益而欺騙對方,但若是雙方未來有可能繼續交易的話,情況將緩和許多。若是店面以低劣的食物欺騙消費者,將來很有可能客人不再前來,甚至遭到提告或其他報復手段。
▇「傳統交易」Market governance(圖中左側):
此情況中,交易頻率可高可低,產品幾乎無特殊性。可以傳統交易方式降低交易成本。是傳統經濟學所指涉的市場交易,以供給、需求、交易價格為主要考量因素。在現實生活中通常是非常標準化的產品,其特殊性極低。產品同質性高,技術水準低,容易大量製造,許多種類的原物料可做參考。
比方說"大豆",全世界種出來的大豆(通常)不會有太大的差異。今天我跟美國買或是我跟中國買,因為產品差異不大,主要考量因素取決於其交易價格 (消費者:你便宜我就跟你買)。理想上可理解為完全競爭市場,較不會因為交易的次數而對雙方(組織)關係有所影響。設想擺滿一排自動販賣機,你可以地在不同的自動販賣機選擇可口可樂,此時該可口可樂的價格就是你唯一的考量因素。
▇雙邊管理 Bilateral governance (圖中中下):
此情況中,交易頻率高,產品特殊性中等,可藉由雙邊合作降低交易成本。我們可以從比較利益的角度來看。都交易雙方同時都可以生產兩種產品 A 與 B ,但是其中一方擁有生產 A 的相對優勢,而另一方擁有生產 B 的 相對優勢。此時雙方互相技術合作將對彼此產生最大利益,鞏固彼此優勢。與上述傳統交易的不同是,其產品特殊性較高,技術性較高,外人較不容易切入市場。
舉例:我家世世代代善於製作麻辣鍋,湯頭用多種中藥熬煮,味道相當好。而你則是世世代代善於製作鴨血與豆腐,能輕輕鬆鬆做出美味的鴨血與豆腐。然而原本我自己製作鴨血與豆腐味道不這麼好,而你自己熬煮的湯頭也不夠味。於是我們兩人簽定契約,一起開立一家新的麻辣鴨血店。我提供湯底,你提供鴨血豆腐。最後成功於市場熱銷,其他麻辣鴨血店均無法製作出好的鴨血豆腐又同時煮出好的湯底。合作使得我們雙方達到更大的利益。
▇三方管理 Trilateral governance (圖中右上):
此情況中,交易頻率低,但特殊性偏高。於是可以加入第三者(3rd party)以降低交易成本。由上討論可知,交易頻率低意味著風險較大(不確定性較高),因此交易成本(監督、違約成本等)上升。特殊性較高意味著技術性較高、替代性較低,容易產生資訊不對稱 (information asymmetry) 的情況產生,容易導致交易成本上升。因此這是風險極高的情況。我們需要第三者,作為監督、協調、仲裁等等,使雙方利益較容易達成均衡。
舉例:退休時,我好不容易存了 5億,打算買一艘潛水艇環遊世界。然而,潛水艇實在是相當特殊的產品,我連我想要的潛水艇的規格都說不出來。而且,我對潛水艇毫無常識,如果潛水艇商人跟我說潛水艇其實只能潛到500m深,我也只能信了。此時為了避免他欺騙我,我可以去找潛水艇專家加入討論,一同簽約,使賣家不敢為非作歹。或者請專業律師從旁協助審視合約,可使我獲得較多利益。
因為我們通常不會買超過一艘的潛水艇 (交易頻率低),潛水艇技術性高(特殊性高),很難自行製造。因此為了保障我們的利益,最好還是於交易時加入第三者。
▇單方處理 Unified governance (圖中右下):
此情況中交易頻率偏高,產品特殊性偏高 ,為降低交易成本,單方面統一處理可降低交易成本。因為產品的技術性較高,交易成本較大(議價成本、信息傳遞成本等等),偏偏交易頻率又相當高,違約風險較低,乾脆單方面處理就好。舉例:接續最上面牛肉麵的例子。
你想要吃的是 加三湯匙的酸菜、牛肉要一半有筋的一半沒有、湯只要7分滿,麵要一半粗一半細、蔥要有一點焦但不能太焦的牛肉麵。最後好不容易以500元拜託老闆製作後,老闆答應了。然而因為味道太好了,於是你決定以後每天早餐午餐晚餐消夜都要吃這種牛肉麵。可是想著想者,既然我個人對於牛肉麵的要求這麼多,又想要餐餐吃,那我乾脆自己製作就好了啊,不然一碗500元吃下去花費太高了。
舉例二:接續麻辣鴨血鍋的例子。
我們合開的麻辣鴨血店成功攻佔市場。三十年過去了,每天都有大量的交易產生,因為我們仍舊屬於不同的公司,有許多溝通上的不便。於是最後我決定出價併購你的鴨血豆腐生意,由我統一掌管。這樣就不必辛苦議價,傳遞資訊也更方便了。
注意,麻辣鍋案例中,兩個案例最大的差別為,後者提供了更完整的解決方案(total solution)。前者可能以低於市價的價格賣給我鴨血豆腐,然而後者我把鴨血豆腐整併進入公司成為我的部門,就可以更完整掌握商業優勢,降低交易成本。
而最右上角重複的部分就是交易頻率極低、特殊性極高的情形,此時風險最大。應仔細分析應該加入第三者或者單方面處理何者較佳。
以上是對於 Williamson 對於交易成本與管理理論的簡單說明,我們可以從中得到許多啟發。尤其在賽局理論方面得到許多印證。
▇其他案例
回到囚徒困境的例子甲、乙兩名嫌疑犯涉嫌闖空門,結果沒有足夠證據證明兩人罪行。使得警方將甲、乙分開囚禁,並分別和他們見面,且提供以下選擇:
若你認罪並作證檢舉對方,而對方保持沉默,你將即時獲釋,對方將判監10年。
若你們都保持沉默,則雙方同樣判監半年。
若你們互相檢舉,則二人同樣判監2年。
我們可以知道,我們當各自以彼此最佳的選擇做為前提時(檢舉對方),並不一定能帶來自我利益的最大化。若以一次性的賽局為例,為了脫離這種低交易頻率、特殊性高的局面,我們可以選擇加入第三者,或者單方面處理。
A 加入第三者:找一個外頭的黑社會老大。訂定若有人背叛了對方,則即使獲得假釋,仍然遭受到黑社會老大的懲罰。
B 單方面處理:一方全權相信對方,全然接受對方的指示,從彼此懷疑轉為合作,互相不背叛對方。
另外,我們也可以藉由提升交易頻率,降低交易成本。
舉例來說,記得有先電影場面中,特務執行任務時,會依其執行的進度而階段性的給予報酬。總報酬假設1000萬,可能在接受任務時就先給400萬,接著完成了一半的進度後再給予300萬,最後任務達成再給予300萬。這樣對交易雙方的好處是,可以降低受到背叛的風險。若是雇主一開始就丟下1000萬請特務完成任務,則難保證特務拿了錢不會直接走人。相反的,若是約好最後完成任務在匯款1000萬,也很容易跳票。
其實就某些角度而言,法律的存在也可視為第三者。因為若是使用激進的手段爭取個人利益而損及他人時,法律可做為第三者懲罰欺騙的行為。或是雙方有民事上的衝突,可選擇在法庭上解決,法官作為第三者可為雙方爭議進行(較為公平的)裁決。
瑞士國土不大,人口不到一千萬。但作為永久中立國,其政治中立,是調解問題最好的第三者。許多國際組織將辦事處設於瑞士。時常匯聚全球政治、商界重要人士討論許多議題。四月初,朝鮮半島局勢不穩,瑞士也曾經出面調解。
前美國總統 Reagan,是保守派、反共主義與資本主義的代表。在就職典禮上曾說過 "Government is not the solution to our problems, Government is the problem.",意識形態強烈。外交作風強硬,任內擴張軍備,對蘇聯的態度由圍堵改為全面對抗。曾經擔任8年的加州州長,其重要閣員許多來自加州(加州幫)。但其任內許多醜聞風波不斷,親近的官員一批接著一批被定罪。
可以設想其與其閣員運作的模式。從民主黨總統卡特手中接手時,通貨膨脹嚴重,經濟非常糟糕。其新政的特殊性高,要處理頻率也高。因此他選擇交由身旁的人以貫徹其理念與充分授權 (內部處理),降低交易成本。最後成功使得經濟復甦、失業率降低,政府也獲得了更高的稅收。
仔細思考會發現生活上有更多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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