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5日 星期四

網路寫作的意義是什麼?




這幾天讀到了些關於「寫作」的文章,不禁讓我想起過去也曾架過幾個部落格,卻不慎滿意的狀況。

為什麼呢?心中糾結了幾個主要的問題遲遲無法解決:

1.網路寫作的意義是什麼?

2.是要寫給誰看?

3.該寫什麼樣的內容?


藉由這次機會,重新梳理心中的想法。


網路寫作的意義是什麼?


老實說這個問題困擾了我非常久。對我而言,這可以代換成「在網路上公開(或半公開)發表內容的意義是什麼?」尤其是臉書上許多好友(稱為「聯絡人」更為恰當)發表了一些如 “想睡覺”、”想吃大餐”、”想逛街買東西”、”又熬夜了”、”早安” 等內容,都會一再提醒我人類是多麼神奇有趣的生物。夜半三更睡前要告訴人們自己睡了、睡醒告訴人們自己醒了、去做了什麼運動、看了什麼書、喝了什麼咖啡……,我沒有讀什麼心理學或生物學,但顯然人類似乎有某種很強大的動機去說些什麼,甚至近年成長最快的公司都跟發表意見、發送圖片、上傳影片的方便性與群眾互動的特性有很大的關係。


以台灣而言,過去到現在發表內容的工具總是不少。早期的桌上即時通訊軟體,狀態列總要打些有的沒的。不久後,無名小站、PTT個版成為人們主要發表內容的空間,近年來則是社群服務大行其道。雖然我都曾經使用,但我始終不很確定在公開平台發表意見的意義是什麼。這似乎是很直覺的、很本能的、很古老的本能,但在此就不做社會學研究了。


對於網路寫作的意義,稍微分析一下,大致可以歸根於以下幾種動機。使用者的動機通常不只一種,甚至典型為某一種動機而寫作的反而少之又少,多半參雜了不同比例所調和而成。


「分享心情」多半是普羅大眾,是網路影響社交生活的一環,藉由揭露自身的狀況來達到親密關係,或者從中獲得同儕認同。分享心情分為兩種,一種是分享給了想法相近的朋友(對分享者有好感的人),另一種是分享給不想看到你的人(多半已經結下樑子,但虛擬或真實生活中仍然有機會接觸,所以表面上是友好的人)。若是前者,彼此都可以得到快樂,是人類互動的重要價值;若是後者,則會得到反效果,使厭惡你的人更加討厭,尤其是分享者的目標在於展現自身優越的條件時。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演化出了許多實用的分享工具(搞到使用者無時無刻都想要分享)可供選擇,使得因分享心情而寫作的戰場離開了部落格。喜歡欣賞照片的人可以去Instagram、喜歡玩遊戲的可以到Line、喜歡傳特殊影片的可以用Snapchat、喜歡偷窺別人隱私的(?)可以到Facebook。況且,經過幾年的教訓(?),現在人們多半不會沒頭沒腦的隨便在網路公開自己的私生活,頂多只想跟朋友分享自己有趣的生活(而不是想被上司看到自己喝醉酒倒在路上的照片)。因此近年來想要分享心情的使用者通常已從網路寫作平台(部落格或其他CMS)轉移到互動性更強的社交平台上頭。


「累積群眾」:藉由提供論述、有價值(或人們有興趣)的內容,來換取讀者的注意力,取得人們的支持,以增加利益(影響力、話語權、資本報酬等)。這也是不少社會運動參與者、專職部落客、名嘴、創業家、社群經理、媒體、政治人物中,許多市儈者在做的事,是網路內容的重要產出者。隨著閱讀的群眾增加,這種權力便持續擴大,可以幫助世界,也可以導致邪惡,不過一定可以賺錢。他們典型的特徵是把讀者當顧客,以衝高PV(PageView)為準則。相對於第一種寫給自己爽的大眾,這種使用者通常是認真的(辛苦的)在「經營」部落格(或其他CMS),逼迫自己一定時間內產出吸引人的內容(比方說炒作議題、熱門話題、搞笑圖文、翻譯大量內容……)。他們是網路上的知名人物,如同真實生活中的藝人。他們受到大量關注,主動迎合市場,出書、演講是常做的事,具有帶動輿論的功能,因此不能隨心所欲想寫什麼就寫什麼,通常決定好了特定目的才創立部落格(如同已經設定好了風格才出道的藝人),尤其注重品牌形象。其主要目的是增加自身利益,因此對社會可能會帶來好的影響,也可能帶來不好的影響。

突然想到,現代傳播理論大師麥克魯漢的《認識媒體》提到「媒體的「內容」只是小偷隨身攜帶的鮮美肉塊,用來引開守護心智的看門狗。」這種利益之龐大,必須好好注意。


「利他主義」:相對於第一種樂於分享心情的普羅大眾,和第二種積極累積群眾的市儈者,最後一種使用部落格(或其他CMS) 的則是無私分享知識的利他主義者。他們希望傳遞知識、貢獻社會、揭露真相,典型人物如教授(小咖,因為大咖多半受到世俗沾染)、社會改革領導者、思想家等。他們對於世界有一套自己的信念系統,並且努力地想告訴世界。忽然想起了《Good to Great》(從A到A+) 中Collins在作者序寫到:在完成這本歷時五年的巨作前,Collins 曾經在家附近的一條蜿蜒山路慢跑,接著坐在他最喜歡的觀景點欣賞風景,他忽然冒出了一個問題「究竟別人得付多少錢,他才願意打消出版這本書的念頭?」在腦海中的數字跳到約莫一億美金時,也差不多該下山了。他發現即使有一億美金的重賞,也不願意放棄出版這本書,或許是因為他骨子裡就是教師性格,沒有辦法想像居然把自己近幾年的研究成果跟世界各地的知識分子分享。之所以出版這本書,正是因為秉持著這種教學相長的精神。


這三者動機在不同人身上,以不同比例搭配起來,就是現今網路上內容產出的理由。


回想起過去寫作的動機,多半都是受到鼓吹,鼓吹著寫文章的眾多好處:累積客群、塑造個人品牌、找好工作、訓練文筆、累積材料……,於是弄了部落格,並投入時間寫。其實說穿了,這種概念的意思就是「這對你未來很有幫助喔,努力就有利益」,沒錯,就是上述所謂的第二種動機發作。於是,這個做為「個人品牌」的部落格總是力求完美,於是投入流行的題目,拼拼湊湊、排版設計一番,結果圖文並茂、說理流暢沒有贅字,介紹地像是參考書一樣扎實,為我帶來了不少流量。但持續不了太久,便關門大吉了。我確實有從寫作中獲得種種好處,也著實有從流量與回覆中獲得成就感,那為什麼會收攤?


那時,我寫下深刻的內容以展示自己並非表面功夫,收集完整詳細資訊以表明內容的正確性,用嚴謹的寫作邏輯來論證自己的想法,一篇文章投入10小時並不為過。每次長時間高密度、緊繃的完成了一篇文章後,我獲得了所謂的「獎賞」,但這種獎賞對我的吸引力並沒有原先想像的強烈。反而,那投入大量的時間心力的痛苦卻被放大了,恨不得寫完這篇就再也不寫了。高度要求的下場就是越來越難構思好的架構,越來越難以取得好的素材,越來越難以下筆。



我好像沒有從中看到寫作對我的意義。


就如同過去求學歷程一般吧。努力的讀書並不是因為樂於學習,而是可以從成績中獲得認可,從考卷上獲得成就感。如同職場一般吧。努力工作不是因為樂於工作,而是可以從上司的肯定中獲得認可,從薪水中獲得成就感。生命中總有太多意義不明的事情,究竟為何要寫作?我並不想隨便在網路上留下我的隱私,也不喜歡為了累積什麼實力才寫部落格,也沒有如大師班有研究成果可以分享(事實上應該還是有,只是怕笨拙的言論在往後傷害到自己)。


有一天,我讀到了,有物報告翻譯Paul Graham的「這是網路寫作的黃金年代」,才終於豁然開朗,非常建議點進去看。原來我們對於「寫作」的概念是如此的落後,總是帶著「好的文章」應該要有何內容、設定的既定印象,想著我的讀者想要看怎麼樣的文章,想著這樣的敘述有沒有什麼漏洞、缺陷。卻忽略了,寫作的本質,直覺上的,正是思緒緩慢、無法預期地朝某個方向流動的過程。寫作並非一開始就站在了特定立場,並未了這立場而辯護。而是寫下了題目,讓手、眼、腦三者浸泡在想法的大海內,尋找著有價值的線索並拉出一束一束的脈絡,最後弄懂某一件事。


我似乎感受到了笛卡兒在撰寫第一哲學沉思集時思緒的流動,他一開始想到的是自己從幼年就搞錯了很多事情,於是為了避免持續弄做,應該把很多東西都徹底地懷疑過,如果不是完全確定無疑的東西,那麼他就不會相信。他希望尋找某個堅定可靠,絕對不會錯的東西當作世界的基礎。他發現他所接受的各種信念,都是藉由感官而來,於是他考慮感官是不是真的那麼可靠?接著嘗試了一個又一個的思想實驗,最後得到的一個小結論:主體「我」必定存在,不然就不會有這個正在思考、懷疑、肯定、被欺騙的東西了,也就是「我思故我在」。


後人分析了他的文章,整理出了他的架構,用了更簡單、清晰的排版,刪減、加註後的版本展示了笛卡兒的想法。看似更方便、實用的學習方式,卻失去了跟著思想家笛卡兒當時的思路前進的過程,並不盡然會得到更多想法。


回頭看看最初的三個問題,答案已經很清楚了

1.網路寫作的意義是什麼?

2.是要寫給誰看?

3.該寫什麼樣的內容?


透過這樣的思考旅程,我了解到寫作不是為了向別人解釋自己,也不是什麼培養讀者,更不是在做報告。而是為了自己而寫,為了獲得題目的答案而寫。寫作就是手眼腦並用專注的把思考的內容實體化,內容當然就是那些埋藏在儲思盆中,作者最真實的素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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